武警咸宁市支队驻守在“湖北南大门”鄂南山区,所属9个中队分布在方圆300公里的山区上,是湖北总队自然生活条件最差的支队之一。面对艰苦的生活环境,这个支队党委“一班人”坚持廉政勤政,一身正气,在官兵心目中树起了崇高威望。近几年来,该支队先后扛回武警总部连续5年预防事故和案件工作“三无先进单位”、湖北省政法战线先进单位、总队基层建设先进支队、先进支队党委等18面红旗;在长江抗洪抢险中,被总部荣记集体三等功。支队长左长岭和政委黄东红多次被上级表彰为廉政勤政的先进个人。
宁负感情也不破原则是咸宁支队党委班子定下的铁规矩。
1997年冬天,支队在河南舞阳县征集了一批新兵。舞阳是支队长左长岭的家乡,家乡人听说接兵部队首长是老乡,于是纷纷找关系、打电话、递条子。左支队长耐着性子做工作,没有为一个人情开“绿灯”。
对待各项工程建设,支队党委决定:任何人无权决定工程事宜,任何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经过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党委责成副支队长孙南京带领考察组,对一些准备参加投标的建筑单位的资金实力、技术力量、人员构成、信誉等一家家进行调查,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投标。1998年8月,左支队长老领导的弟弟得知支队集资建房的消息后,提着礼品,抱着“十拿九稳”的心态找到他,要求承包工程,结果被毫不留情地挡了回去。去年9月,咸安区某建筑公司的老板为了承包支队集资建房工程,提着名烟名酒找到现任支队集资建房领导小组组长孙南京,求他在工程招标时给予关照,并许诺中标后一定重谢,遭到严辞拒绝。几年来,这个支队的营建工程大小20多个,总投资近千万元,由于支队党委按原则办事,没有出现任何问题,全部被上级评为“优质工程”。
支队的领导在用人上决不搞小圈子,不以地域分亲疏,无论是本单位的还是外来的,只要政绩突出,使用上一碗水端平。
三中队副中队长韩明忠在原单位当了两年的军需助理员,论能力那是顶呱呱。调到支队不久,正好支队后勤处需要一名军需助理,他看到几个“坐地户”都在瞄这个位子,也就没敢往这方面想。政治处的同志经过一番考察,报请党委研究时,一致同意韩明忠调为正连职助理员,并放到机关使用。
领导干部讲公道,官兵就能在个人成长进步上走正道。去年10月,一名超期服役的战士,各方面均具备改选士官的条件,但又怕自己没关系而落空,在家人的催促下买了礼品,找到政委黄东红请求关照。黄政委说:“工作干得好不找也能行,工作干得不好,再找也不行。”并让他把礼物拿走。近3年来,全支队共有94名干部得到提升重用,4名战士提干,6名战士选改专业警士,48名战士选送学技术,无一不是通过“量才录用,凭绩使用”的原则选送上报的。
驻地咸宁市地处鄂、湘、赣三省交界处,106、107国道横贯境内,不法分子活动猖厥。1989年以来,湖北省公安厅专门在湘鄂交界的107国道路段设立治安检查站,一些不法分子想利用武警部队这个特殊条件为他们掩护,遭到了支队党委的严辞拒绝。
1997年4月,驻地某执法单位以送一台豪华进口小轿车为条件,到支队软磨硬泡要求租借车牌照二副,党委“一班人”严辞拒绝。1997年下半年,驻地一单位负责人找到支队领导,提出租用支队军用车牌和司机一个月,酬金20万,支队领导当场说:部队姓公不姓私,违纪的事,给再多钱也不干。
面对物质利益的诱惑,这个支队党委始终做到执行上级规定不走样,不打“擦边球”。近几年,驻地的一些单位和娱乐场所纷纷要求支队以共建的名义派兵执勤,支队党委严格遵守上级规定,没有派一兵一卒。1997年7月,某单位负责人找到支队领导,愿以每年6万元的报酬为条件,请支队派3个兵,白天为他们撑个门面。党委“一班人”不为金钱所动,一口回绝了对方的要求。类似这样的以共建名义要求派兵执勤的单位有20多家,都被一一拒之门外。
1996年以前,支队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差,是全总队出了名的“贫困户”。1997年初,新一届党委班子上任后,自觉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四名在支队机关居住的党委成员住房条件十分简陋,但没有一人借营建之机装修自己的住房,更换家具。支队长左长岭一直住在六十年代修建的平房里。政委黄东红上任之初得知管理股准备为其修缮房子时,毫不犹豫地谢绝了。有一名党委成员至今仍住在单身宿舍楼里。“一班人”的办公室现在仍然摆着支队组建时购置的木制沙发等用品,没有一个人违规用公款安装私人住宅程控电话和用公款购买移动电话、BP机。
支队党委“一班人”正是靠着这种浩然正气,把支队官兵的心紧密地凝聚在一起,形成了一个风正气顺、劲足、拴心留人的好环境。